电动自行车治理
打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攻坚战
自2024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重点聚焦了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的安全管理和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综合治理等方面。北外滩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工作,打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攻坚战。
PART 01
多维发力,立起“严”的导向
《条例》施行前,执法队提前进入“备课”状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专项培训,强化业务水平,针对可能会面临的相关问题深入探讨交流,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稳妥运行。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安全,执法队深入人员密集场所,通过讲解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手册,张贴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海报等多种形式,引导正确停放电动自行车,规范充电。
PART 02
多元联动,防患于未“燃”
自5月以来,执法队在街道安委会牵头下,联合社管办、安监队、公安、消防、居委和物业对区域内电动自行车违停高发点位开展多轮排摸和集中整治。在工地,向工地负责人开展案例普法,对工地宿舍区电动自行车情况开展排查登记。在社区,执法人员联同居委干部、物业共同检查小区非机动车充电桩数量、电动自行车乱停放以及飞线充电情况,就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在街面,执法人员实地走访多家快递站,了解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情况,同时,联合多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及维修场所开展突击检查,排查电动自行车非法拼改装等问题,切实将风险隐患化解在源头。
PART 03
多措并举,宣罚同行强意识
自6月1日以来,执法队全力投入综合治理中,结合上海城管APP“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模块,强化日常监管,履行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已累计立案查处3起。
相关案例:执法队员在保定路巡查时发现,一家店铺门前台阶下人行通道上停放的一辆电动自行车正在“飞线”充电,执法人员当即拍照取证并进店询问。经查,该电动自行车为该店主所有,为图方便,他从店内私拉电线和插座为停放在人行道上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无独有偶,在乍浦路某餐饮店门前,同样也发生了飞线充电行为。上述两起行为均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在责令其整改后,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在东余杭路某小区,一居民从室内私拉电线和插座至室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据悉,该小区入口沿线已设置了充电桩供居民使用,但“私拉乱接”现象依旧存在,执法人员当即找到当事人责令整改,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严肃告知多起“飞线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不能因“习惯”“方便”而无视安全。
相关法律依据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