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城管执法力量下沉街道网格以来,北外滩滨江中队注重发挥网格优势,全方位收集群众诉求并推进问题整治解决,力求“诉事速办”,推动基层治理效能再提升。
近日,中队通过网格渠道接到市民反映,某商务楼楼顶平台存在私自饲养鸽子的行为,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执法队员迅速响应,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该商务楼楼顶平台确有一处鸽棚,笼内饲养多只鸽子。执法队员现场勘查发现,该场所不具备饲养家禽的卫生与安全条件,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当事人起初辩称,饲养鸽子仅为个人爱好,并非养殖专业信鸽,且鸽棚位于商务楼楼顶,未占用别家的空间,认为自己行为并无不妥。执法队员耐心进行沟通,明确指出:一是饲养鸽子产生的粪便、羽毛等易引发环境卫生问题;二是鸽叫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执法队员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其行为已违反市容管理条例,应予整改。经耐心解释和劝导,当事人最终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规性与不良影响,表示愿意积极配合。
目前,鸽棚已全部拆除,周边环境恢复整洁,居民生活回归宁静。鉴于当事人主动整改、态度良好,执法人员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下一步,城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楼顶、平台等区域的巡查力度,坚决遏制各类违规饲养和搭建行为,切实维护市容环境与公众利益,努力营造整洁、安静、和谐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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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本市农村以外地区,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